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 |
各市供销合作总社,省总社机关各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拟于2017年1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现将大会代表的组成、名额分配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组成 为体现代表的合法性、先进性、广泛性,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由省、市、县三级联合社代表、基层供销合作社代表、农村综合服务社代表、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代表、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代表、社团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代表、企业代表、院校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及开放办社成员代表和有关专家代表等方面组成。 二、名额分配 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0人(含特邀代表5人)。其中,南京市社29人,无锡市社25人,徐州市社31人,常州市社25 人,苏州市社27 人,南通市社30 人,连云港市社28 人,淮安市社30 人,盐城市社36 人,扬州市社27人,镇江市社29 人,泰州市社27 人,宿迁市社26 人,省直30 人(详见附表1)。省总社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代表名额派选至各设区市供销合作总社及省直单位(详见附表2)。 三、代表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和熟悉供销合作事业,有较强的议事、建言能力;坚持合作制原则和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在为“三农”服务和“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农民群众利益,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规定,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是: 各设区市代表,分别由各设区市社根据省总社下发的名额分配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落实到各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代表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采取选举或推荐的办法产生。 省总社领导(8人)及省总社各处室主要负责人(9人)代表名额派选至各设区市供销合作总社采取选举或推荐的办法产生。 省总社机关代表名额(1人)派选至江苏东大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选举或推荐产生;省直企事业单位代表由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推荐产生;省直行业协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分别由协会、离退休党支部选举或推荐产生(名额分配详见附表3)。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代表确定后,填具《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表4)一式两份。经设区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汇总后填写《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附表5)。省总社机关人员代表和直属单位及投资企业代表选举或推荐产生后,由各单位填具《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表4)一式两份,报送省总社统一审核。上述表格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总社“六代会”组织组审定(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单汇总表请从“江苏供销合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以电子打印件报送,同时附电子版表格和2张写有代表姓名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照)。 联系地址:南京市庐山路121号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党委 联 系 人:胡珏平李玉福 联系电话:025-68529702025-68529703 传 真:025-68529710 电子邮箱: hujueping88@126.com。 附件:1.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省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代表派选分配表; 3.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省直代表团代表名额分配表; 4.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11月1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