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安县可回收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整合”工作更快见效,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海安县诚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建设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安县“诚信再生资源回收示范店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近日,海安县社、商务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海安县可回收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考核验收办法》。
《考核验收办法》具体明确了验收对象、组织领导、方法和程序以及奖励标准等内容。(南通海安县社 范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