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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出台基层供销社建设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方案中就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办牵头负责基层社建设工作。泰州市海陵区社负责基层社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各镇(街)是基层社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完成好基层社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任务。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基层社建设,将原设立的基层组织发展资金改变成基层社建设专项资金。泰州市海陵区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社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

三是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全区基层社建设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各镇(街)。强化工作考核,将基层社建设纳入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绩效管理内容,科学制定评价办法,加大考核权重,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奖惩措施,不断推进基层社建设健康发展。(泰州市海陵区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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