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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08  浏览次数:次  字体:【


一、委托内容。江苏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扬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资质要求。2018-2019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组织审计服务定点采购中标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江苏政府采购网)。

三、质量要求。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对江苏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2008年7月28日至2018年2月11日期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供销合作社制度、企业任期目标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客观评估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四、审计费用。由社会中介机构自行报价。

五、报告完成时限。签约后2个月内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请符合资质要求,有意从事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18年10月18日17:00前,将审计费用报价资料(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财会审计处,地址:南京市庐山路121号206室,联系电话:83459402。

2、省总社评标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资料综合评估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并在网上公示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资料不予退回。

3、省总社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将依照政府审计要求同时结合供销合作社客观情况实施,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要按照省总社制定的审计方案审计,其结果要经得起各种检查。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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