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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受表彰
发布日期:2018-11-15  浏览次数:次  字体:【

近日,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评选中,盐城市社系统23个部门单位受表彰。其中东台、阜宁、大丰、盐都4家县级社被表彰为“全国百强县级社”,占全省14.8%;滨海陈涛、大丰大中等7家基层社被表彰为“全国基层社标杆社”,占全省20.5%;东台弶港海产品、滨海十四顷农机等12家合作社被表彰为“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占全省35%。(盐城市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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