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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社召开县级社主任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8-02-13  浏览次数:次  字体:【

2月11日上午,徐州市社召开县级社主任座谈会。市社理事会主任吴宝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孙庆胜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市)、区社主任,市社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吴宝剑对市委、市政府2月5日出台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解读,提出了贯彻意见。《实施意见》起草历时两年,历经12稿,征求意见范围广、次数多,及时吸纳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省市、上级社最新文件精神,是全省13个市中修改次数最多、内容最新的一个文件。当前,要抓好《实施意见》学习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用政策指导工作、争取支持。各县级社要抓紧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结合实际代拟县级综合改革文件,争取2018年上半年出台。吴宝剑强调,各县级社要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积极申报恢复设置县级社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理设置监事会主任等领导职数和编制数,稳步推进“两进”问题解决。

吴宝剑要求,春节前,各县级社要做细困难职工、老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遗属等人员走访慰问,做实信访稳定,做好安全生产,在全系统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吴宝剑指出,春节后,市社将召开“四代会”、综合改革推进会、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各县级社要积极配合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孙庆胜强调,各县级社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以新的身份地位为支撑,以新的政策支持为保障,继续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抓稳定促“两进”,抓重点求突破,抓经营增实力,持续推动新时代供销合作社跨越发展。

孙季青传达了省社产业发展基金募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就全市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基金募集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各县(市)、区社主任汇报了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畅谈了对《实施意见》出台的认识和体会,就下一步深入贯彻文件精神、推进改革发展作了表态。(徐州市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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