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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宝应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6-14  浏览次数:次  字体:【

6月12日,宝应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18]40号),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等,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2年,把宝应县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初步实现基层组织体系健全巩固、为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基本建立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行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县综合改革大局,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要加大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作为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基层社恢复提升、农村综合社建设、“社村共建”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扬州宝应县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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