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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社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05  浏览次数:次  字体:【

3月3日,省总社根据全国总社加强全面从严治社的意见要求和省社“六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制定印发了《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省总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在省总社党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省总社内部涉及多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对理事会工作、社有企业经营投资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以社有资产监督为核心,对社有企业、投资项目运营、财务、风控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或问题,开展监督调查。还承担研究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的政策措施,督导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对系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等主要职责。

《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省总社监事会牵头,监事会办公室、机关纪委、财会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等职能处室组成。根据监督工作需要,苏合集团及相关出资企业或项目实施主体可参加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省总社监事会主任担任召集人,监事会副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苏合集团纪委书记和财务总监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总社监事会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平时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和审议有关事项,可征询省总社、苏合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审计、咨询机构的意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重要事项须向省总社党组报告。

《制度》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监督优势,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发表监督意见,提出对策建议,落实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推动省总社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监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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