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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调研报告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6-27  浏览次数:次  字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现将《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调研报告》呈上。

  特此报告。


   附件:《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调研报告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3620   

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调研报告 

  根据全国总社统一部署,近期,我们组织力量,深入市县供销合作社和项目单位调研,实地察看了项目建设情况,走访了部分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召开了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总的看,一是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以品牌为目标,以标准化为核心,实施规模化生产,在当地影响大,示范性强,深受干部群众欢迎;二是项目单位倍加珍惜,严格按实施计划要求按时建设,加快投产,带动当地农业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亮点多,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肯定。原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以及很多政府领导最近分别到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单位--宜兴市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江苏天盾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产销对接店等项目单位视察,充分肯定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作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一)国家农发办201171出台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对部门项目的扶持重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扶持范围、监督检查等作出更加明确、详细的规定,既有科学性、创新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内容更加全面,扶持重点和资金支持范围更加明了。

  (二)近几年,国家农发办、全国总社及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陆续出台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县级报帐实施办法等规定,对项目的科学实施,规范运行,做好今后的工作夯实了基础。但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健全,个别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够重视,多多少少存在“重资金规模和数量、轻使用管理和效益”现象,主动性还不够强。   

  二、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定位和作用

  (一)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定位和作用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工作重点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农民,发展的基础是农业。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定位和作用应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农产品产销对接。各级供销社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要求,积极开展为农服务。全系统有健全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服务体系和覆盖全省流通网络体系。产的方面有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1个,参办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441个以及一大批农业产业园和生产基地,直接组织农民生产。销的方面,截止2012年底,全系统拥有农产品交易市场  281个,实现市场交易额1118亿元销售超亿元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62个,年实现农产品销售1229亿元,年帮助农民增收25亿元。同时,具有仓储设施、农产品加工、市场、人才、技术等资源,可为现代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服务,既能组织农民生产,又能将农产品直接销售出去,具有其它部门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    

  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对接上有三个平台。一是在现有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区域内大中小、高中低、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匹配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形成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加快发展的鲜明特色。同时,加快现有市场升级改造,积极探索新型交易方式、结算方式和管理方式,发展拍卖、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手段,着力打造集物流配送、冷链仓储、安全检测、信息服务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体系。二是推动苏果超市、南京宁供集团等一批大型连锁超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农产品经纪人的产销衔接,培育农产品品牌,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平台、打开通道。同时,发挥供销合作社连接城乡的优势,积极参与农产品平价店建设,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三是每年举办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以及各类农产品对接会、推介会、洽谈会,为组织农民走向市场、助农增收搭起了有效的对接平台。    

  2.突出合作示范带动作用。近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直接领办参办了一大批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与社会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具有规模大、产品前景好、经济效益佳、农民踊跃参加特点。 

  (二)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在科学定位,以及发挥示范、服务、保障作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具体建议各项目单位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基本任务,突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四年来,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共立项扶持项目42个。中央财政投入资金由2009年的35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440万元,年均增长率达 64.14%,四年共争取了中央财政资金3021万元。引导和带动企业、金融以及民间资本投入资金18987万元,投资总计25029万元。

  1.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了综合生产能力。四年来,全省共建设种养殖基地3.43万亩,共建设生产厂房8.18万平方米,温室、棚舍158.69万平方米,土壤改良平整7032亩,购置生产设备2454台套。随着项目区水利、交通、市场等基础设施的改善,项目单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加强。

  2.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由于有项目资金支持,合作社经营实力明显增强,有能力将当地相对分散,单独耕作的地块,加快调整、流转,使土地尽可能连片集中。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效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四年来,新增总产值78395.28万元,直接带动项目区农户54778户,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10544人,帮助农民实现收入91618万元。无锡宜兴市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整个基地从该项目扶持前的350亩发展到现在的1800多亩,产值从当初的700多万元发展到现在的4000多万元,净增加农民收入达一千多万元,带动农户增加了500多户,解决劳动力就业达上千人。宿迁腾飞丁庄大菜专业社已经成为集金针菜生产基地建设,栽培技术服务、产后加工包装和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加工吞吐着周边近6000余亩的无公害优质黄花菜,并成为丁庄大菜对外销售的重要窗口。农民每亩纯收入从原来的6000元上升到8000元。南京高淳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500亩固城湖螃蟹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成后,合作社当年生产优质固城湖螃蟹480多吨,实现销售额1.02亿元,其中出口70多吨。合作社当年盈利201万元,社员从交易中预分红145.42万元,帮助蟹农增收600多万元,社员每亩平均增收100元以上,增收幅度为15%                  

  3.加速了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转化应用,促进了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通过项目支持,专业合作社邀请了一大批科研院校的科研人员和农技专家走向田间地头,传播生产技术,培训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年来,项目单位共引进新品种57个,推广应用新技术42项。合作社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有效载体,普遍执行了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21家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合作社都拥有注册商标。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的“固城湖牌”螃蟹、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联社的“星云牌”白厂丝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扬中三叶秧专业合作社的“三叶牌”咸秧等一大批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荣获“江苏名牌产品”,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4.市场资源得到了整合,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得到了发挥。全省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根在农村、资源众多、连结产销等优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2年底,全系统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441个,占全省的8%。培育了与农产品销售相关的98个连锁经营企业。供销合作社既能通过自身的优势把为农民组织起来,又能把专业合作社的产品组织进超市、院校、宾馆和农产品交易市场,有效地拓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流通渠道。常客隆超市与40多个大型专业合作社对接,在整个经营的品种中,60%的品种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经销的粮油、果蔬、肉禽蛋、水产、冷冻速冻商品的门类达40多个大类,近万种。

  5.农业开发管理日臻规范,机制创新迈出重要步伐,农业综合开发影响日益扩大。四年来,制定和完善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从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至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少。一个省辖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每年只能安排1-2个项目,惠及面低,工作的全面性受限制。二是项目前期选项没能抓到位,主要依靠市县社把关。

  三、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地方项目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一)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与地方项目扶持的重点和扶持的范围不一样,各有侧重,错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定位在农产品流通和产销对接以及合作示范方面,与其它农口部门项目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二)在省农发办的领导下,我省定期召开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座谈会,由各农口部门轮流主办,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交流各部门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探讨下一步共同开发的机制和切入点,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建议:扩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资金规模。目前,农民不愁种什么养什么,愁的是销路和卖不出好价钱。因此,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更多地倾斜于农产品流通环节,倾斜于产销对接项目。

  四、供销合作社与农发机构的分工和协作   

  (一)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的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工作与农发机构相互配合协作很好。主要做法是:联合布置。省供销合作总社会同省农发办,根据申报指南、中央财政资金指导性指标和项目申报方案等,联合下发项目申报通知。联合申报。项目申报由供销合作社与同级农发部门联合选项,联合行文上报。联合评审。由省供销合作总社与省农发办共同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联合组织进行省级专家评审。联合批复。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省供销合作总社会同省农发办履行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手续。联合验收。项目竣工后,由省农发办与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组建验收考评小组,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联合作出竣工验收报告。     

  (二)供销合作社在项目管理中发挥上传下达、积极协调的重要责任,与农发机构密切协作,履行对项目全过程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真实、资金使用可靠。供销合作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设规划,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单位的政策培训和项目培育,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基础上,建立省级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省供销合作总社依据申报指南,于申报指南发布1个月内,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拟申报项目,向全国总社报送年度预申报产销对接项目。省供销合作总社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省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汇总审核后,形成统计表报送供销总社。省供销合作总社妥善保管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有关文件、文本等存档资料。

  农发机构监督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配套比例,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监督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和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账目完整、票据规范;财政资金执行县级报账制,做到及时报账、足额支付。   

  (三)供销合作社实施部门项目以来,在省农发办指导下,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农发财务业务培训。按照部门职责,供销合作社负责项目规划、产业布局和组织实施,农发办负责资金管理、考评验收,建立更为紧密的部门合作机制,保证项目最终效益的实现。   

  (四)在近几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检查验收的过程中,发现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个别市县财务管理不规范;(2)个别项目有调整项目计划的现象;(3)个别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缓慢;(4)部分项目管理欠规范,项目实施类、竣工验收类档案资料不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用听、看、查、问等方式,对其实际情况进行调查,限期整改,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项目发现问题的所在县市供销合作社减少或暂停其下一年度的农发资金额度。目前,处罚的依据、原则在《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已有详细阐述,在再次修订时对处罚方式方法、对象、力度方面应作更详尽的描述。

  五、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

  1.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项目和资金管理一直是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全系统严格实行“三专”管理,全面推行县级报帐制,有效地促进完善了供销合作社农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强化了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一)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用制度管理资金运行,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国家农发办、全国总社下发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及时制订、印发农发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利用各种会议机会,加强业务培训。        

  (二)全面推行县级报账制,完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各项目单位严把项目工程预算、施工、验收、决算四个环节。对实行工程招投标或承包的项目,按照项目计划批复建设内容,由施工单位根据中标合同,提出用款申请,经工程监理公司和项目建设单位核实后,先预付合同价的30%,保证工程启动实施,随后根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的工程进度结算表以及验收意见等,陆续支付资金,已办理竣工决算并经验收合格后,扣除10%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问题再支付。对未实行工程招投标或承包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和供销合作社,根据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批复,预付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根据竣工验收单和开具的原始发票,经县级财政局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据实报账支付。

  经过实践,实行县级报账制,取消了“以拨代支”的支付方式,减少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规范了报账范围和审批权限,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强化了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减少了资金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管理,加强了内部管理之间的密切协作和沟通,优化了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结算,事后有决算的管理秩序,促进了项目建设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三)积极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让项目区群众心里明白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和投工投劳数等。有的市县在项目区附近农户房屋墙上或项目区标志碑上,将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计划以及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名称、电话等公示于众,项目区群众对此十分满意。    

  2.发展改革思路:一是用规模化的理念开发农业;二是用生态、低碳的理念改良农业;三是用标准化的理念提升农业;四是用产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五是用市场化的理念经营农业;六是用工业化的理念装备农业。工作目标:一是要通过农业开发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带动、建设生态环境。二是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大力推进股份合作经营,提倡让农民用土地经营权入股,把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份,不断提高农民收益。国家农业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财政资金,可拿出一部分作为农民的股份,让农民在合作经营中真正得益。三是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集中部分资金,进行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和做大做强较大规模农业龙头企业的试点。

  3.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选项与建设中,我省供销合作社坚持效益优先,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努力提高开发效益。一是围绕现代高效农业择优选择项目将扶持高效农业规模化、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点,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安排项目。项目选项立项中,凡是不符合当地高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不带动农民增收的坚决不予扶持。二是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在制定农业综合规划时,按照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不断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主干道、农村水电工程、田头简易市场、农产品仓贮、农产品检测、烘干设施、农业信息网络、大棚设施、农业生态环境等基础性较强的设施投入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努力提高现代农业基础物质装备水平。三是围绕市场需求建设规模化高效种养殖基地。扶持发展经济林果、畜禽养殖和水产业等高效种养殖基地建设,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较好的“短、平、快”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大力扶持经济林果、水产养殖以及畜禽养殖等建设。通过推广优良品种、标准化种养技术等提高基地建设标准和规模。

  4.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发展思路:1)坚持按照产业化思路科学谋划。坚持规划先行,明确产业化扶持方向。规划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和指南,是避免盲目投入、分散投入,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2)坚持效益开发,不断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选项与建设中,坚持效益优先,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努力提高开发效益。3)坚持产业开发,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坚持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为载体,走产业开发之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着力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4)坚持规范开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永恒的主题,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方法与措施,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5)坚持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财务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运行流程,明确专帐、专人管理责任制,完善岗位分工和协作配合体系,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扶持范围: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抓手,根据各地区实际,结合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不断拓展开发内涵,创新开发范围,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生态休闲农业和农业机械“保姆”式服务,鼓励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在项目上的运用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扶持重点:注重“产销对接项目”的培育,探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以种植优质无公害果蔬、建立高标准农业生态示范园区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规模开发,形成基地”的要求,形成产、供、销一体的产业链条,通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扶持方式:建议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引入“先建后补”办法,先试点、再扩大,既积极推进又规范有序。财政资金以“先建后补”办法进入农发项目建设,不仅是投入机制的创新,也是管理工作的创新。凡经立项批复的财政补助项目,均实行项目单位先建设,经验收合格、审计合格后再报账,可有效防止企业套取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扶持政策:适当放宽龙头企业项目的立项条件。中小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和生力军,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议适当降低龙头企业项目的立项条件,降低进入门坎。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我系统实施的项目重点集中在高效设施农业,有很强的示范带动力,生产技术要求高、环境保护投入大、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高,且农业项目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受气候影响较大,只有加大对项目的扶持力度和跟进扶持的连续性,才能更好地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建议从一些验收情况好且有持续发展能力的项目中优选出一批示范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形成产业发展规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改进省级龙头企业项目申报办法。我省供销合作总社的几个省属本级企业均为省级(含供销总社)龙头企业,但项目要求从县级起报,这就给省总社本级企业的项目申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如2012年省社的省物联、省棉麻均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但县财政局县供销社不愿联合上报而最终未能申报。建议改进省级企业农发项目申报办法。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3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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