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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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大丰区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5号),明确大丰区供销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体及其理事机构,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方案规定了大丰区社服务“三农”主要职责9项,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基层社工作科、流通企业工作科、基层商业工作科、监事会办公室等6个科室,机关参公事业编制人数27人。领导职数有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中层职数有科长6名,副科长2名。 大丰区社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鼓足干劲,开拓创新,甘当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为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盐城市大丰区社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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