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供销新闻 > 社有企业
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电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19  浏览次数:次  字体:【

2017年,泰州市委1号文件明确由泰州市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近日,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市委办印发《泰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全市农村电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电子商务在农村得到综合推广应用,所有市(区)建成电商运营服务中心,所有村设立电商服务站点,全市建成省级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2个、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乡镇10个、“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80个、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单位40个,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就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行动计划》部署了今后三年全市农村电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平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村级电商综合服务体建设,各市(区)在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均开设泰州地方特色馆,形成运营服务中心、电商龙头企业带动,以电商平台为连接,电商服务站点、经营服务网点为基础的上下贯通、覆盖全市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企业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到2020年农业龙头企业、具备规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网络销售超过80亿元。鼓励农民依托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每年培训电商人才10000人次。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到2020年实现每个经济薄弱村至少有1名电商扶贫专业人才。三是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鼓励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促进河蟹及水产品、稻米及小杂粮、银杏系列产品、芋头、畜禽等泰州名特优农产品通过网络走向全国。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延长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链,实现城乡互补和融合发展。四是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光网乡村”工程,到2020年家庭宽带普及率85%以上。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泰”字牌“绿色农产品”“养生农产品”,到2020年,每个市(区)着力培育1-2个主导特色产业。

《行动计划》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示范社和“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建设,农产品网络销售,农民网上创业等,引导农村电商加快发展。同时,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农村电商大力支持。

《行动计划》强调,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动态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跟踪了解建设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泰州市社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