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25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 |
海安市社为加强基层社建设,创新基层组织形式和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社开放办社,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构建新供销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增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参与度。 通过“社村共建”途径,新建一家新型基层社,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合作,由市社与滨海新区富港村共建,新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安市港沣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新型基层社)。由富港村村委会主任任理事会主任。 通过“党建带社建”途径,新建一家新型基层社,由市社与市社机关支部结对共建单位高新区俞湾家庭家场共建,新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安俞湾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新型基层社),取代隆政供销有限公司行使基层社职能。 通过“社社共建”途径,新建一家新型基层社,探索供销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发展有机结合。由市社与海安香香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共建,新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安润峄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新型基层社),取代原白甸供销有限公司来行使基层社职能。新型基层社成立以来,授权其履行基层社的为农经营服务职能,促进基层社与村委会、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合发展。 新型基层社成立以来,提供种子、肥料购买以及耕、种、管、收、售全产业链服务收入,包括水稻机械化育秧、农业机械作业、农机机械维护保养、无人机植保、统一耕种、统一收割、粮食烘干收储等收入。新型基层社不仅具有生命力,而且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新型基层社的服务使得各成员及其他农民在种植管理和经营理念模式有所改变,使基层社获得更多的收益成为可能;也促使经济、生态、政治效益能够有机统一,得到全面提升。通过新型基层社的建立,重新打造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载体,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供销合作社更大作用。(南通海安市社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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