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社根据省总社《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先行县建设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吴江区实际,出台了《苏州市吴江区供销合作总社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先行县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要按照“示范区先行县”建设要求,积极实施“1+3”行动计划,即:在加快构建更加完备高效的基层组织体系上带好头领好向的基础上,重点在加快构建更加完备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上带好头领好向,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动吴江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对服务、推动乡村振兴要精心谋划,科学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业务指导,狠抓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政、文体旅、金融、税务等部门支持,积极承接面向“三农”的公共服务,承担经营性、准公益性、公益性相结合的经营服务项目。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注重把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农村创业青年等,吸收到基层供销合作社队伍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懂经济、懂政策、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合作事业的干部队伍,努力提升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检查督导,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体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勇担示范引领重任。(苏州吴江区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