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9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 |
5月18日,沭阳县供销合作社召开全县“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推进会,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崔勇强调,各乡镇、村(社区)、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强化“尽快干”的紧迫意识,统筹各方资源,快速完成“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前期各项工作,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崔勇指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就是把村(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发展集体经济的合力。 崔勇要求,要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合作载体。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为载体,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打造村合作经济综合服务平台。二是共建增收项目,开展经营服务。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开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经营活动。组织农户创建种植、养殖、农机类专业合作社,在仓储、加工、销售等环节发展产业项目。三是共建联结机制,促进富民增收。明晰村集体和村民在经营主体中的股权比例,建立与村集体、村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村社共建”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不低于20万元。 崔勇强调,要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更好更快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抓好目标任务的细化、具体化工作。今年5月底,8个“村社共建”示范点要建成或基本建成。要强化目标意识。严格对照“村社共建”评审验收的九条标准,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把握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狠抓关键环节,按照规定和程序有序有力推进“村社共建”工作开展。要强化纪律意识。各村居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用足用好补助资金,确保“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杨波指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村社共建工作方向,同时做好“一大一小”两项重点工作,“一大”是规模化经营,“一小”就是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菜单式、全程化服务,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到乡村和田间地头。 杨波强调,村(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统领地位,要确保村级供销合作社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源整合,根据“五社”组合试点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禀赋,围绕乡镇产业特点,着眼于同一产业的共性需求,在产业内提供针对性、标准化、可复制的特色服务。要围绕农民需求,鼓励各类主体兴办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庄稼医院、农产品购销服务、电商服务、物流服务等项目,发展现代服务业,开拓工业配套服务、农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等,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真正实现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杨波要求,在工作推动中要考虑如何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村社共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1+1>2的效果。要积极推广,作为首批示范点,要进一步发挥带头效应,在乡镇(街道)范围内,不同村(社区)间,实现“头雁领航”以点带面、以强帮弱、以老带新,共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为乡村振兴打造身边模板。 沭阳县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明池主持会议。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相关人员,沭阳县委组织部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首批“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示范点所在乡镇组织委员、基层社主任、村(社区)书记参加会议。(沭阳县社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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