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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社:基层发展焕新貌 乡村振兴添动能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基层组织是供销社直面农民的经营服务窗口,基层组织建设的好坏,事关服务“三农”的成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实施以来,江都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省市供销社薄弱基层社改造、农综社建办、三体两强基层社创办、基层社改造提升等一系列关于基层社提质增效的工作,持续深化基层组织改革,破旧立新,创新了服务新方式、开辟了合作新路径。创新、转型、服务成了江都供销社的发展方向,上级供销社对基层供销社的扶持,有效巩固了“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根基,让供销系统如凤凰涅槃般重新焕发出新活力。

一是夯实为农服务前沿阵地,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对照基层社“六有”标准,制定基层组织改造提升计划,拓展基层社形式与功能。一方面,围绕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通过基层社、社有企业参股及业务支撑、共同创办等形式,推动基层服务主体与农户开展合作,建成吴桥苏扬、武坚金麦穗两个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和多个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共18家,其中与基层社关联的10家,有力构建起上下贯通、南北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2+N”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另一方面,深挖各基层社闲置资产,依托本土优势资源,实施一地一策、分类推进升级行动,2023年以来,盘活原吴堡食品站,新建300平米农产品冷库,为周边螃蟹、罗氏沼虾养殖户提供冷藏、冷冻服务,缓解养殖户农产品冷冻仓储难的问题;盘活小纪镇供销社原新世纪大酒店资产,新建小纪星纪云电商孵化基地,积极对接企业入驻,定期开展电商技能培训,全面构建“直播+电商+网红带货”新业态。

二是筑牢村集体经济发展根基,社村共建项目提质增效。坚持项目引领,围绕村集体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创新基层社发展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基层社建设与村级党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2024年,江都区社联合丁伙镇供销社、锦东村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同成立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锦扬供销有限公司,由村书记担任负责人,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为村集体和周边农户提供大米初加工服务,预计亩均增益达600元,进一步做强村集体经济支撑,激活发展内生动力,同时完善江都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与结构,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是立足供销合作经济属性,开放办社力度提标扩面。立足开放办社、开门办社新思路,以建立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为契机,吸纳优质农业、农副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入社,发挥供销社的组织、网络、设施、人才等优势,各基层社积极领办、参办、联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近80个,范围涵盖粮油果蔬种植、蜂蜜制品、生猪水产养殖、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多种类型。聚焦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主责主业,积极谋划、主动服务,推动开放办社企业与农户深度对接,打造具备示范引领的样板间,兴和、金谷、绿园等专业合作社获评全国总社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接下来,江都区社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扬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落实“一体两业三网”新发展思路,合力推进江都供销基层组织取得新突破。

一是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权利运行机制,广泛吸纳村“两委”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社会乡贤、能人从事基层社经营管理,采用“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主体”等新型组织架构,形成广泛利益共同体,真正实现基层社民主管理、共同经营。

二是创新双线运营模式。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县级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的股权联结,在农产品销售、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服务、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实现资金与项目的合作。面对“老”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的加速弱化,积极依托省、市社扶持资金,积极建立市场化运作更加有效的“新”基层社。

三是加强农民利益联结。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根本宗旨,以富民强村行动为导向,积极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产业链与价值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以股份合作制度与农民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规模化、机械化、全面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扬州市江都区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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