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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社多措并举推动社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次  字体:【

今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行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要节假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重点,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度落实,确保了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保障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社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上半年多次召开的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办公会上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体责任。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年初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签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精神,要求直属社有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按照泰州市海陵区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泰州市海陵区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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