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 |
如东县供销合作社自2020年恢复重构“三会”机制以来,注重学习型监事会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监事会履行职能的前提,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关键,始终把勇于探索实践作为监事会履职尽责的重要途径,始终把落实为农服务宗旨和基层社建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监督作为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的重点,始终把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作为监事会向理事会建言献策的基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年来,如东县社监事会始终围绕如何实施精准监督不断探索实践,面对新问题,接受新挑战,形成“四必学”机制,从学习到实践,从实践到再学习,以建设学习型监事会为抓手,努力夯实精准监督根基。 “第一议题”必学。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 法律法规必学。依法依规监督,履职必须尽责。从章程到条例,从经济法到民法,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计法、审计法以及民法典等法的学习和掌握,让监督在“法”的框架下实施更加精准。 “业务流程”必学。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涵盖内容有哪些,项目资金申报的标准和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政府民生实施项目的绩效如何,招投标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等业务流程必须学习掌握,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中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 会计知识必学。学习会计知识尤为重要。在对社有企业监督中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是重中之重。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熟悉会计原理、账务处理流程和会计报表,已成为监事会工作人员的必修课。可以说,没有会计知识的监督是“苍白”的监督。(如东县社供稿)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