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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次  字体:【

一、委托内容:2021年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二、项目情况: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是对2020年度省级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评价。涉及资金总额9100万。拟现场抽查13个市的39个县(市、区)52个项目,抽查金额约5882万元。

三、资质要求:申请人应为经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招标并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内;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工作中无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出具相关报告。

四、质量要求: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对2020年度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要按照委托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评价。

五、预算控制数:18万。

六、其他事项说明

1、请符合资质要求,有意从事评价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21年4月26日18:00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资质证书、拟与我单位合作的团队成员资质证书、情况介绍、业务报价单、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整送至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财会审计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21-1号207室,联系电话:025-83459406。

2、省总社评标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资料综合评估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并在网上公示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资料不予退回。

附件: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绩效评价业务报价单.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廉洁承诺书.docx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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